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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东一企业状告摩托罗拉 抄袭其广告创意

1998-06-14 来源:文摘报  我有话说
广东金正科技电子有限公司近日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,状告摩托罗拉公司抄袭其广告创意和广告词,侵犯了其知识产权,要求“摩托罗拉”赔偿300万元。广告创意被作为知识产权提起诉讼,这在国内还是第一次。

“金正”在诉状中称,“摩托罗拉”涉嫌侵权的广告曾刊登在数家报刊上,为其对讲机作宣传。广告画面是一部对讲机在熊熊烈火中经受考验,广告词语是“真金不怕火炼”,与金正VCD的广告语和广告画面如出一辙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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